第四十三章 别样的中餐馆-《我本球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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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余伯饮了一口杯中的红茶,拉着里维斯坐了下来,缓了缓,继续说道,

    “每天来的都是熟客,口味喜好我都知道,招待起来很轻松,又能聊聊天,打发下时间,晚上也可以早些打烊,陪老婆看看电影,追追电视剧。”

    里维斯很羡慕余伯的潇洒生活,知足常乐。

    余伯母可是个不一般的人物,年轻时是一名律师,精通十几种语言,长得有气质,却有着一个胭脂虎的名头。

    早些年,法国的华裔境地不是很好,特别是开中餐馆,那麻烦自然不会少了,政府部门百般刁蛮,白人青年也时常上门挑衅,就连北非移民也来吃白食,但每次余伯母出马,没有解决不了的,不管是言语扯皮还是手上较真章,余伯母没有解决不了的,于是就有了胭脂虎的名号。

    当然了,这些旧事都是里维斯听街上的一个老混混王三石说的,真假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里维斯才发现今日余伯母不在店里,“余伯,今天店里怎么只有你一个人?”

    “哎,老婆子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人家小姑娘追明星,有个小鲜肉组合来里尔了,她跑去要签名了,这女人啊你说说,我这个老鲜肉哪里比不上那些小家伙了?”指着墙上自己年轻时候的照片,余伯一脸自恋地说。

    “嗯”里维斯在照片和他本人之间来回端详了片刻,才悠哉地说道:“从照片上看,你年轻时候肯定比刘德华帅,现在嘛,你确定这照片不是的吗?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找打啊?小心我过会给你菜里加点料!”余伯被说得恼羞成怒。

    其实余伯还是很帅气的,长得很像陈道明,很有文人气质,但年轻时太过劳累,显得有些苍老了。

    里维斯连连讨饶,他可不想在菜里吃到奇奇怪怪的东西,上次和他打赌输了,余伯很不高兴,结果里维斯第二天过来吃饭的时候,余伯把羊鞭切碎了放进了羊杂汤,等里维斯津津有味地吃完了才告诉了真相,还美名“十全大补汤”。

    “你女朋友今天怎么没来?

    “她去巴黎上大学了,等放假了再带她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挑女朋友的眼光比我好,我家那位啊,哎,我都管不住!”

    里维斯知道余伯只是开玩笑,余伯虽然是妻管严,偶尔拌嘴,但夫妻俩很是恩爱,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得出,例如余伯谈到老婆时脸上乍现的温柔。

    此刻也是如此,虽然在说着老婆的种种不是,但余伯的脸上哪有半丝的不满,全是幸福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不过性格再好的女人婚后都会变的,你老大哥我是深有感触,今天正好有空,教你几招,以后结婚后用的着。”

    里维斯刚想附和一句,抬头在余伯身后看到了熟悉的身影,余伯母!穿的很新潮的余伯母正在余伯身后俯身倾听,里维斯急忙向余伯打着眼色。

    余伯说的正起劲,没有注意到里维斯的暗示,“这第一啊,你不能太勤快,这刚结婚的时候,谁先勤快了,谁就得勤劳一辈子,这家务就别想摆脱了,当年我就是太勤快了,结果,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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