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章 有女朝仪(大章,求收藏推荐票)-《重生猪八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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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肉香味不错,来三斤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,公子稍等。”

    小二道了一声好,不一会酱肉与沾汁就端了出来,朱晨桓看着盘中酱肉,肉呈金黄之色,鼻子一闻,肉香味扑鼻。拿起筷子夹上一块肉,沾了一点特质的汁液,放到嘴里,竟然出奇的不腻,可那种独特的香味又让人回味,吃上一口,便想吃第二口。

    “你们也坐,尝上一尝。”朱晨桓向两名侍卫说道,侍卫跟随朱晨桓逛了一天,也早就饿了,听闻朱晨桓命令,便也不推辞,只是他们不敢与朱晨桓同坐一桌,只能坐在另一张桌上。

    吃着香喷喷的酱牛肉,朱晨桓就很难不想起那个女侠,当然女侠总是那个丫头自封的,以朱晨桓看来,叫她一个吃货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因为比起行侠仗义来说,吃对她的吸引力更多。朱晨桓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,自己与老猪饿了两天没有饭吃,经过一个乡野茶棚,朱晨桓便饿的再也走不动路了,他也不想走了,就在茶棚外盯着唯一吃着饭菜的客人,也即是那个女侠。

    这一盯,就从上菜一直盯到女子大快朵颐到结束,最后连店家都看不下去了,想要给朱晨桓两个馒头把他打走,却被女侠阻止了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?”女侠问道。

    “因为我饿。”朱晨桓实话实说。

    “你认为我会赏你吃饭?”女侠又问。

    朱晨桓摇了摇头,咽了一口口水,道:“我在画饼充饥,看到你在吃东西,我就幻想你是我,我是你,是你在一直盯着我吃东西。”

    女侠被朱晨桓这跳脱的想法所吸引,愣了片刻,便咯咯直笑,而也是朱晨桓的那一句话,让女侠心情大好,请了老猪与朱晨桓吃了一顿好饭,之后又是陪伴朱晨桓与老猪走过一月,最后说要去其他地方行侠仗义才与朱晨桓主仆二人分别。

    朱晨桓还记得女侠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这肉,她身材不错,前凸后-翘,没有一丝赘肉,可却无肉不欢。

    朱晨桓也记得女侠总是不说自己的名字,只让自己叫她女侠,后来还是在分别时,女侠说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了,才告诉朱晨桓自己的名字——朝仪,公孙朝仪。

    而那之后,只喜欢抄诗的朱晨桓竟然破天荒的自创了一口水诗。

    有女朝仪行天涯,落魄乞丐骗饭吃。

    无肉不欢行善举,救了一个小骗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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