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项链-《大文学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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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、金主,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,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。

    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、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,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,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、诗歌了。

    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,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,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,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。

    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,再来推一把《红蔷薇》,起码让《红蔷薇》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,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。

    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,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,如果可以的话,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小说新作,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!

    至于短篇小说,她其实有点看不上,总觉得短篇小说肯定不会有长篇小说那样受欢迎,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。

    “新的长篇小说是什么,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?”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,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,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,一点也不唐突。

    “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,它会是一部通俗小说,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,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。”王德孚淡笑道。

    “既然是通俗小说,那它放在《红蔷薇》上连载,岂不是最合适的,你难道不希望《红蔷薇》的销量更高、影响力更大吗?”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,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。

    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小说的《龙头》,适合在《红蔷薇》上连载,只因《红蔷薇》的影响力,还局限在苏州,而他的这部新小说,其天然的读者群,就是在魔都。

    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小说作品,对魔都的读者来说,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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